一、不可忽視的是,我國智能建筑領域也存在著不少令人憂慮的問題。
二、近幾年我國在智能建筑方面已經做的一些工作。
三、針對目前智能建筑領域仍然存在的一些問題,個人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智能建筑發展方向的指引工作。
由于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和應用范圍的快速滲透,加上對智能建筑的實踐和大力宣揚,"智能大廈"的概念已經越來越深入人心。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些大城市,新建樓宇要不要"智能化"或"智能化"程度如何已是大多數發展商們非論證不可的重大問題。研究和承接智能大廈工程任務的單位也越來越多,一批智能型建筑實際上已經出現,上海金茂大廈和深圳賽格廣場就智能化建設進行的國內外公開招標影響巨大,智能化建設勢在必行。可以說,智能建筑是信息時代的必然產物,是高科技精靈與現代建筑的巧妙結合,它已成為綜合國力的具體表征,并將以龍頭產業的面貌昂然步入二十一世紀。 一、不可忽視的是,我國智能建筑領域也存在著不少令人憂慮的問題。
(一)理論研究跟不上智能建筑的發展 盡管我國在"七五"期間就確定了"智能化辦公大樓可行性研究"的攻關課題,但對智能建筑的理論研究和相關科技產品的開發一直未能得到足夠的重視和發展,對其認識也停留在國外的研究成果上。專業學術刊物直到96年才出現,而且很難見到符合中國國情的有深度的文章,專業理論著作更是鳳毛麟角,智能建筑相關的全國統一標準規范也是千呼萬喚沒出來。 而我國的智能建筑卻不能坐等理論的發展。一座座根據自己理解的"智能大廈"迫不及待地次第而出,沒有先進而成熟的科學理論作指導,實踐就沒有明確的方向,摸索著前進,就難免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智能大廈"不遂人愿也就不足為怪了。
(二)智能建筑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隊伍的技術能力不強 由于缺少相應的規范,對大廈智能化的規劃往往是發展商說了算,根據他們的要求提出的設計方案也往往缺乏全面性和長遠性,同時因為專業工程師的極度匱乏,施工質量也難以保證。深圳市的深紡大廈號稱全市第一座智能大廈,但到驗收時連線路都不通。另據建設部科技委智能建筑技術開發推廣中心于97年組織有關專家對我國幾十座自稱"智能建筑"的建筑物進行的調查結果看,開通率極低,功能單調,用戶不滿意。其原因也就是在沒有很好的智能系統規劃設計和技術、產品選擇的情況下就盲目上馬,管理和維護水平又跟不上,結果自然是事倍功半,浪費投資。
(三)缺少國產化系統集成產品 目前我國還沒有開發出一套智能建筑系統集成產品。占據國內智能建筑市場的產品仍然屬于國外的幾家公司,如美國的江森自控、IBM、朗訊科技和Honeywell等。沒有自己的產品,就沒有主動權,就很難使智能建筑完全真正地適應中國國情。
(四)技術障礙,在整個智能建筑領域仍然存在著一些技術上的缺陷,比如網絡頻寬的限制:數據傳輸量迅速增加和多媒體的使用,要求有寬闊的通訊空間;使用天線局域網絡也要重新分配寶貴的音波頻律。在新網絡科技如ATM、Frame-relay等問世后,通訊空間的問題可獲部分解決,但缺乏全面而完整的數據模型,各個建筑物自動化和應用系統之間仍然無法有效地交換數據。另外數據安全性和無縫話音與數據通訊之間還存在著矛盾,很多機構非常關注其內部資訊系統的安全性,以及保護其電腦和話音系統免被非法接達的問題,但如果把某建筑物隔離起來提供保護的話,就會導致無法使用更先進的通訊工具。
二、近幾年我國在智能建筑方面已經做的一些工作。
1、 1995年中國工程標準化協會組織制定《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1997年6月正式出版了修訂版。 2、 1996年1月建設部勘察設計司在上海佘山召開了第一次智能建筑研討會。
3、 1996年2月建設部科技委成立"智能建筑技術開發推廣中心",負責全國智能建筑的指導工作,并編輯出版《智能建筑》雜志。
4、 1997年8月在北京召開了"97全國智能建筑技術專家研討會"。
5、 1997年10月建設部發布《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管理暫行規定》,初步為規劃我國的智能建筑設計提了依據。 盡管我國的建設主管部門為推動智能建筑的技術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就智能建筑技術發展尤其是行業管理的深度、廣度而言,工作只是剛剛起步,今后的工作任重道遠,需要相關行業的主管部門、有關機構和專家學者的關心支持與通力合作。 三、針對目前智能建筑領域仍然存在的一些問題,個人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智能建筑發展方向的指引工作。
(一) 加強理論研討,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智能建筑之路 在現有理論研究的基礎上,還要組織更多的科研機構、大學院校、專家學者、集成商、施工單位參與國內智能建筑的研究探索,設立專門的研究基金和獎勵基金,不斷推動整體研究水平的提高。
(二) 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施工規范 受上海市建委之托,由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編寫的《智能建筑設計標準》經批準已在上海實施了一年多,運行良好,受到了各方好評。其他地方也需要有相應的規范作為依據。國家主管部門應盡快組織編制全國統一的設計標準,包括信息通訊、監控、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綜合布線系統、智能化系統集成、電源、環境的一般規定、設計要素、設計標準等內容。鑒于智能系統的先進性、復雜性,建議此類工程設計工作必須由具備甲級設計資格或專項設計資格的機構承擔,主要負責智能建筑結構設計與自動化系統的集成。系統集成商在設計單位的指導下深化系統設計。
(三) 對施工承建隊伍進行資質認定 受利益的驅使,國內一時涌現了大批承攬智能建筑工程施工任務的單位和個人。這些單位和個人魚龍混雜,有的根本沒有專業水準,無法保證施工質量,以致出現了惡性的非實力競爭,國內至今還沒有出現實力強大的專業公司。 各級主管部門應象對從事土建安裝工程的單位一樣進行智能建筑施工單位的資質認定,明確規定相應等級應達到的各項標準和可以從事的工程類別,杜絕無資質等級者從事智能建筑的施工業務。對資質的認定要從嚴把關,認真考核,并對具備資質等級的單位加強監督管理,對于不能勝任等級要求或出現質量事故者,要取消或降低其等級。對于經濟和技術實力較強大的大型施工單位給予總承包資格,推行總承包制。
(四) 大力培訓工程技術人員 應該認識到智能建筑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從一座座智能大廈到連片的智能小區再到智能城市都可能是不長時間的事,我們必須緊密跟蹤該領域的每一項技術突破,同時要不斷地創新,對工程技術人員隊伍的培養就刻不容緩,有關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專家講授、集成商指導,注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力爭在短時期內培養一批技術過硬的工程人員,組建出一支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智能建筑工程師隊伍,從整體上提高國內智能建筑的水平。另外還要通過在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開設智能建筑系、專業,以青年學生為對象,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培養大批社會急需的專業智能建筑人才,充實到設計機構和大型施工企業中去。
(五) 積極開發中國自己的智能建筑系統集成產品 面對國內智能建筑依賴國外產品、價格昂貴的現狀,我們希望有眼光的商家盡快組織開發出中國技術的新產品來與之抗衡。據說國內某大學已具備了開發該套產品的專利技術,可望不久就能與廠商聯姻,轉化為生產力,同時也使我國的智能化建設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當然,要使我國的智能建筑健康、快速地發展,早日與歐美發達國家齊頭并進,除了主管部門和業內人士的不懈努力外,還需要公安、消防、城建、電力、郵電、廣電、電子信息等部門的積極配合和各屆人士的共同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