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小秘書”賴著不走
“電腦莫名其妙跳出來‘很棒小秘書’軟件,不斷跳出廣告窗口,怎么刪也刪不掉。”何先生說,自從電腦被迫安裝了這一“流氓軟件”后,每次用殺毒軟件刪除后,重新啟動時電腦不是死機就是提示“加載出錯,找不到指定模塊”。據何先生代理律師介紹,何先生上網時,“小秘書”會占用電腦
CPU的使用率和內存空間,導致電腦運行速度緩慢,電腦無法操作。為了修復這個“頑癥”,何先生不得已請了電腦公司的人來趕走“小秘書”,為此支付了150元。
何先生認為,“很棒小秘書”隱瞞強迫彈出廣告功能的行為侵犯了他的知情權、選擇權,也造成了他的財產損失,而且被告通過“小秘書”軟件分析他的搜索行為和上網習慣,極大地侵犯了他的隱私權,所以要求很棒公司立即停止制造和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傳播“很棒小秘書”軟件,賠償他的修復損失。為紀念反流氓軟件聯盟成立于9月4日,何先生特地說明,自己只要求賠償150元中的94元。
很棒公司表示,“很棒小秘書”軟件是免費軟件,屬于贈與行為,該軟件的使用不會導致用戶的損失,應認為贈與人盡到了基本義務。“下載安裝‘很棒小秘書’時,都有軟件許可協議,用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繼續安裝。安裝后如果不喜歡,還可以徹底卸載。維修費用完全沒有必要。”
軟件侵犯知情權和選擇權
法院認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法律規定的,提供方應履行充分的告知義務,以利于接受方充分知情并自由決定選擇何種商品或服務。
公證證據表明,很棒公司在傳播“很棒小秘書”軟件時,只告知了小秘書軟件的功能,沒有告知其中含有富媒體軟件及該軟件的功能,致使何先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了該軟件并受到該軟件功能所帶來的困擾,因此其不當行為使何先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受到了侵犯。
“很棒小秘書”軟件卸載后比卸載前的占用電腦CPU使用率減少1%,內存使用減少7MB,說明下載軟件后對電腦占用空間和運行速度的影響不會太大。但是,何先生有權刪除不需要且還會帶來困擾的軟件,刪除該軟件求助專業信息技術公司而產生的費用是何先生的財產損失,很棒公司對此應承擔責任。
何先生認為,很棒公司提取用戶輸入的關鍵字并記錄電腦網卡物理地址的行為侵害了他的隱私權,但是他輸入的關鍵字不是私人之間信息的秘密往來。很棒公司開發的軟件也無從判斷何先生的真實身份及其私人信息,所以法院認為何先生的這項訴稱沒有依據。
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要回去考慮一下,然后決定是否上訴。